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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 父母分道扬镳,法官柔性执行化解“抚养权”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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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金玉  发布时间:2023-11-24 10:13:26 打印 字号: | |

感情好时你侬我侬

生儿育女

感情破裂矛盾丛生

子女抚养权纠纷随之而来



孩子由谁抚养

不仅涉及孩子的成长环境

更关系到孩子的未来

当父母感情破裂

非婚生子女跟婚生子女一样

同样也面临着抚养权纠纷的问题

孩子到底归谁抚养

谁说了算?

法院的生效判决能不能置若罔闻

……

近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纠纷。


基本案情

 2014年阿秀(化名)与阿龙(化名)在外务工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不久,两人按照农村习俗举办婚礼后便开始同居生活(未领取结婚证)

在同居生活期间,两人先后生育了女儿蓉蓉(化名)和儿子聪聪(化名),两小孩的户口均落在阿龙家。

 2022年开始,双方常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后来阿秀实在无法忍受便离开了阿龙家,结束了与阿龙的同居生活。不久之后,阿秀到罗城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双方的同居关系并确定子女的抚养权。

2023年9月,罗城法院审理后判决同居期间生育的女儿蓉蓉由阿秀抚养,儿子聪聪由阿龙抚养,双方各自负责所抚养孩子期间的抚养费。

 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阿龙并未主动将蓉蓉交给阿秀抚养。阿秀思女心切,遂向罗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阿龙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同居期间所生的蓉蓉交给其抚养。


执行过程


罗城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考虑到该案执行“标的”的特殊性,决定以调解为主,稳妥解决此案。于是执行法官多次与阿龙沟通,希望通过协商,让阿龙主动将孩子交给阿秀。但阿龙一直以各种理由进行“软抵抗”:“我想将聪聪交由阿秀抚养,自己抚养蓉蓉,希望法官帮忙与阿秀沟通……”

后来,执行法官通过蓉蓉所在学校的校长联系到蓉蓉,并征求了她的意愿。


蓉蓉

父亲很少关心和过问我的生活学习情况,我想跟妈妈一起生活。


阿秀

女儿由我自己抚养,更有利于她健康成长。


在得知蓉蓉的想法后,执行法官再次与阿龙沟通,向他转达了母女俩的想法,但阿龙仍固执己见,不愿将孩子交给阿秀。

 经过多次沟通,仍未能做通阿龙的思想工作,于是执行法官便本着尊重孩子意愿、有利孩子成长的原则,直接与校方取得联系。最终与校方充分沟通后,执行法官决定带着阿秀直接通过学校“接回”孩子。

 执行当天一大早,执行法官精心为蓉蓉准备了零食花篮,待校长将蓉蓉领至村委后,执行法官立即将花篮送给蓉蓉……

跟妈妈一起生活后,也要记得经常给弟弟和爸爸打电话,他们依旧是你的亲人……

执行法官潘玲玲

执行交付现场

在校长与法官的见证下,蓉蓉如愿以偿地跟母亲拥抱在一起,至此,本次执行圆满结束。

法官有话说

法院执行工作是兑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关键环节,也是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法院生效判决必须执行,这关乎法律的尊严、司法的权威。但抚养权纠纷案件的执行本身带着特殊性,不能硬碰硬,需要在情与法的交织中,多一些权衡,多一些考量,柔性执法,善意执行,让强制执行里多些温暖。


 

来源:河池中院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徐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