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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 | 酒后打人砸店 罗城七男子涉嫌寻衅滋事出庭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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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慧敏  发布时间:2023-06-09 10:24:18 打印 字号: | |


常言道:小酒怡情,大酒伤身

更可怕的是

有的人酒喝多了,还惹事!

罗城这几个男的喝高了

竟跑到人家店里打人、砸店

这下,可摊上大事了!


本期导读

6月7日上午,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吴某学、吴某龙、罗某伦等7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

▲庭审现场


公诉机关指控

2023年1月9日20时许,被告人吴某学酒后召集本村的吴某龙、吴某稳、罗某伦等人到四把街某蛋糕店闹事。在该蛋糕店内,吴某学要求店老板李某江通知其妻子雷某英立即赶到店里。在双方人交谈过程中,吴某龙扇了李某江一巴掌,接着吴某稳也扇了李某江两巴掌。


当雷某英赶到后,质问吴某学等人为何殴打其丈夫李某江,并用铁铲将吴某学等驱出店门,双方矛盾因此加剧。在后来的争执过程中,吴某学某伦、吴某稳、罗某平等人对雷某英夫妇再次实施殴打,并将店内物品和店门砸坏。

▲七被告出庭受审


经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法医鉴定,被害人雷某英、李某江的伤势已达轻微伤。经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物价认证中心鉴定,雷某英蛋糕店共计损失1477元。案发后,被告人吴某学、吴某稳、罗某伦等七人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共计 28000 元。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吴某学、吴某龙、罗某伦等七人酒后无事生非,随意殴打他人,致二人轻微伤,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宣读起诉书



庭审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被告人吴某学、吴某龙、罗某伦等七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现场




 
来源:罗城法院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杨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