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宣判丨男子多次向未成年人贩卖毒品获刑五年六个月
分享到:
作者:杨慧敏  发布时间:2023-03-02 08:37:57 打印 字号: | |

本期导读



2月28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通过远程提讯系统依法对男子银某犯贩卖毒品罪一案进行一审宣判。

▲宣判现场

法院审理查明

被告人银某因 2020年10 月贩卖毒品 K粉给吸毒人员莫某被取保候审。2021年10月至11月取保候审期间,银某多次贩卖毒品冰毒给未成年人吴某,同时又教唆两名未成年人协助其贩卖毒品冰毒。

▲被告人银某

法院认为

被告人银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法规,向他人多次贩卖毒品,属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贩卖毒品罪。银某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并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依法应对其从重处罚。


法院判决

为严肃国法,维护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保护人民的生命健康,根据被告人银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被告人银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来源:罗城法院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杨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