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前两天还在穿短袖
今天已经开启了“速冻”模式
还好前天
罗城法院抓住了“夏天”的尾巴
进行一场执行“突击战”
11月30日,早上 6点整,随着执行局局长一声令下,执行干警们迅速登车,根据前期对相关被执行人的情况摸排,按照既定方案分组行动,以最快速度,奔赴个个执行现场,敲响失信被执行人的家门,让被执行人措手不及、无处躲藏。
▲执行干警寻找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韦某与申请执行人高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罗城法院审理后达成调解协议,被执行人未按协议履行还款义务,为此,申请执行人高某向罗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行动中,当执行干警敲响被执行人的家门时,打开门的是一名年约50岁的男子。
“你好,请问您认识韦某吗?”执行干警询问。
男子回复:“我是他哥。”
执行干警向该男子询问被执行人的下落时,该男子则支支吾吾,闪烁其词,其行为引起了执行干警的怀疑。
正当执行干警调取相关资料对其身份进一步核实时,这位自称“我是他哥”的男子撒腿就跑,从家中后门逃蹿至后山,执行干警见此紧追其后,奈何不熟悉地形,追寻无果,遂返回韦某家中,将其名下的一辆面包车予以扣押。
韦某在得知其车辆被法院扣押后,才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来到法院配合执行。经执行法官批评教育后,韦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鉴于其在执行中向执行干警隐瞒身份,企图逃避执行,罗城法院对其采取罚款2000元的惩罚措施。最终韦某当场履行了还款义务,并缴纳了罚款,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干警教育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还款并缴纳罚金
原告韦某晴的父亲韦某三、母亲谢某于2014年协议离婚,并约定韦某晴由其父亲韦某三自行抚养至成年。但后来因韦某三身患疾病,收入来源减少,生活质量下降,无法独自抚养韦某晴。
2019年8月,韦某晴诉至法院要求其母亲谢某给付抚养费,罗城法院经审理后做出判决,判令被告谢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韦某晴2014年3月至2019年5月期间抚养费33000元,并于2019年9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直至原告年满18周岁时止。
上述判决生效后,谢某未按期履行义务,拖欠韦某晴抚养费两年之久,原告韦某晴于2020年1月7日向罗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控,除了发现被执行人谢某有少量银行存款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便对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1年7月27日,申请人韦某晴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次行动中,执行法官依法传唤谢某到法院了解情况,当得知谢某目前因病缠身,不能通过务工获得收入时,法官与谢某耐心沟通,最终谢某将2000元抚养费交到执行法官手中。
▲与被执行人了解情况
随后,法官亲自驱车到申请人韦某晴家中把2000元抚养费交给其父亲韦某三,并告知韦某三目前谢某的困难情况,谢某表示会尽最大努力支付抚养费,希望韦某三能理解目前谢某的处境。韦某三对法官的帮助表示衷心感谢。
▲执行法官交付抚养费
被执行人陈某与申请执行人罗城某农资经营部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达成调解协议,约定陈某于2021年12月31人前偿还某农资经营部货款20000元,2022年2月28日前偿还货款18000元。
但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来后,被执行人陈某仅付给申请人10000元货款,其余货款未按约定履行。申请人罗城某农资经营部遂向罗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依法传唤陈某
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曾多次电话联系陈某要求其支付所欠货款,陈某总是口头承诺,“下次”马上还,但却一直未见履行。
为此,罗城法院将其列入失信名单。在当日行动中,执行干警经过走访群众得知陈某下落后,赶到其住处寻找陈某,但陈某却对执行干警的敲门置之不理,试图逃避执行,直到执行干警提出要采取强制措施后,陈某才将门打开。
当天,执行干警依法将陈某传唤到法院,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在执行法官的劝说和督促下陈某最终偿还了该案的全部货款。
据统计,本次专项行动共出动警力40人次、拘传12人,罚款2人0.5万元,扣押车辆3辆;成功和解3起,和解金额115.33万元,执行完毕7件,执行到位104.95万元。
▲扣押车辆
▲依法传唤被执行人
下一步,罗城法院将集中优势力量重拳出击,持续推进冬季执行风暴活动,加大执行力度,重点对涉民生、金融类案件的执行力度,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专项活动。同时,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查控手段,持续加强查人找物力度,全力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用实实在在的举措切实增强为民服务的实效。